为切实做好文物安全工作,日前,我院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我区19个乡镇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对我区55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保护名录文物点进行全方位安全排查。
本次检查重点检查各文物点生活用火、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储、电气线路安装铺设、用电设备使用、消防器材配置及安全制度、巡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等情况。同时,与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签订2019年文物安全、消防安全责任状。严格规范管理环节,从安全意识、责任落实、制度建设、人员保障等多方面入手,排查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区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张旻新、潘文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