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记录。江西客家博物院于2010年10月经江西省文化厅批准,是国家文物局备案设立的集收藏、保护、研究、陈列、教育为一体的大型公益性文化机构和客家文化传承交流的国有综合类博物馆。为传承和保护客家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院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客家历史文物、民俗藏品及地方史志、族谱等文献资料,以充实和丰富博物馆馆藏文物,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客家历史文物,客家生产生活、节庆等民俗藏品,客家地区地方史、志、族谱等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式
提倡和鼓励无偿捐赠。以无偿捐赠为主,收购、借用、代为保管等方式为辅。
(一)无偿捐赠。对无偿捐赠的文物,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馆登记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收购。对文物所有者愿意出售的具有馆藏价值的文物或资料,经专家鉴定后,以合理价格购买。
(三)借用与代管。文物所有者自愿将收藏的文物借与博物馆展出或交由博物馆保管的,根据专家鉴定后,签订借用、代管协议,由博物馆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
文物提供者持本人身份证明、文物实物或文物实照,并尽可能提供简要文字说明(文物背景资料与价值)。
三、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12月底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江西客家博物院
地 址:赣县县城杨仙大道1号
联系电话:0797-4431590
邮 箱:kjwhc2010@126.com
邮 编:341100
江西客家博物院
二0一四年元月